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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會之章程(2015年版)
(1) 會名 :
全名: “ 泰友緣“ 讀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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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9例會「美麗的權利」-陳翠黛Nina Chen導讀簡報、導讀稿
美麗的權利
[美麗的權利],美麗是女人的代名詞或形容詞,書中有位女主角胡美麗,她的言論雖然犀利張狂,但是她把社會看待女性不公平的歧視待遇,以及女性該有的自我覺醒,在文章的結構上,做了一個非常完整的論述。所以從文字字義或實質內容的編制來解讀,[美麗的權利]就是一本探討(女性應該擁有什麼權利)的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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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產業》
剖析未來20年五大關鍵產業,擁有各領域專長的人,即能創造新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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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茗夜話 導讀:Ariel 泰友緣讀書會
201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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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改造知多少
20150923 泰有緣讀書會分享 林淑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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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份專題
泰國臺灣人移民史話
By 楊俊業博士
臺灣本就是由移民社會所組成的國度,基本上,除了原住民族外,其他來自中國漢人民族的移民潮大致區分為五個時期:最早的移民時期應追溯自西元1624至1662年荷蘭人據臺期間,自中國大陸招募來臺灣開墾的漢人,這批來自中國閩粵的農民可以說是臺灣第一批的中國移民,而這批中國移民也直接改變了臺灣原有原住民族的部落社會形態;接著西元1662年明朝鄭成功父子驅逐荷蘭人並統治臺灣後,隨軍而來的閩粵軍人及家眷,成為臺灣的第二批漢人移民;繼於西元1684年清帝國正式將臺灣納入大清版圖,編為福建省轄下臺灣府,清朝統治臺灣的212年當中,曾於1684年至1790年間實施「渡臺禁令」,採取較嚴格的移民條件及限制,惟自1790年以後禁令稍有放寬,並自1875年起開放福建省與廣東省人民得自由前來臺灣,此時臺灣西部平原與東北角宜蘭等地區,幾乎已被第三批來臺拓墾的漢人移民住滿占據,而原居住在臺灣沿海平原的平埔族原住民大多已被漢化或內遷至中央山脈邊緣,而原居住在山脈邊緣的原住民族就被迫往山脈更高處遷移;直到西元1949年,國民政府轉進退守臺灣,隨著政府來臺的軍民,成為臺灣第四批漢人移民,然而臺灣前三批的中國閩粵人移民已自稱為「本省人」,並稱呼這批來自中國各省的新移民為「外省人」。隨著時間的推移,當移入臺灣的「外省人」在血統、文化及語言上,逐漸與「本省人」縮減差異的1980年代末期,臺灣又進入了第五批的移民潮,這批新移民已經不只限於來自中國大陸,另還包括來自越南、印尼、泰國及其他東南亞國家。臺灣新移民人數(至2014年9月止)總計有495,907人,其中來自中國大陸有321,683人(占64.87%),而泰國籍有8,438人(占1.7%);但若除中國籍以外之外裔(男性)與外配(女生)人數(至2015年2月止)以越南籍91,350人排第一位,其次是印尼籍28,332人,第三序位則是泰國籍8,487人。外籍配偶目前貢獻較多的是跨國語言、文化人才,而這些人才的確有助於補足臺灣過去較忽略的東南亞諸國語言與文化範疇的探討。根據臺灣內政部統計處2015年2月統計資料顯示,全臺各族群比率約為:閩南族群占73.5%(約1,725萬人)、客家人17.5%(約402.5萬人)、1945年之後遷臺的外省族群7.5%(約172.5萬人)、原住民族1.5%(約34.5萬人)及新移民2.17%(約49.9萬人)。
自十九世紀以來的中國移民形態主要分為四種:第一種是「華商」形態,這種形態出現最早,又是長期以來最基本的形態;第二種是「華工」形態,即苦力移民,其存在時間較短;第三種是「華僑」形態,其特點表現在意識形態方面-即要求忠於祖國並認同僑居國;第四種是「華裔」形態,是前三種移民形態的最終延伸,是以文化融合為特徵,是在當地出生具中國血統的人,但嚴格來說,這些人已不能算是真正的「移民」。
泰國華人是泰國的一個少數民族,約占全泰總人數之10%(約700萬人),其中逾95%是來自中國廣東及福建兩省,歷經兩次移民浪潮而來,第一次移民潮是在泰國吞武里皇朝西元1767年至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西元1917年)前,此時間進入泰國的中國移民是屬暫時性的遷移,目的是要到泰國謀生或經商,一旦情況轉佳便盡量回歸原籍,這亦反映當清政府於1895年宣布撤銷海禁,容許人民自由出國往返後,當時中國移民向海外遷移的人數更大量激増;第二次移民潮則是出現在西元1918至1950年間,惟此時間移入泰國的中國移民入境人數較出境人數為多,主因是泰國政府於1950年頒布了移民條例,嚴格規定每一個國家的移民入境限額每年不超過200名,並對外國人入境作了種種限制,此舉造成中國移民不欲返回祖籍,迫使原有的「僑居形式」轉變為「定居形態」,而自1950年後進入泰國的中國移民多半是曾在泰國居留和領有居留證老移民,而這群留存在泰國長期定居的中國移民也正是現今大部份泰籍華裔的先輩。嚴格來說,中國移民遷移到泰國的人數多寡,往往取決於泰國和中國國內政治情勢之變化,直至1950年後,這種中國移民遷移泰國的浪潮才算告終,自此這些中國移民也在泰國落地生根真正「定居」,至今已傳至子孫數代並已受泰國傳統生活和文化習俗融合,成為完全的「華裔」泰國人。
泰國政府對華人一向友善,華人享有與泰人相同權利,除華人出入境泰國無須具備本國護照及申辦泰國簽證外,且外僑中只有華人享有土地權,可以自由買賣土地。泰國早期對華人移民並無限制,華人來泰謀生容易及泰國政府對於華人出入境亦無限制,華人享有相當的自由。但自西元1911年中國辛亥革命成功之後,中國及泰國均受孫中山先生革命運動及世界民族主義思潮影響,發展出各自的民族理念。由於旅泰華僑對祖國認同漸強,並致力華人移民子弟的華文教育,而泰國亦開始注意華僑歸屬等問題,逐步對華人施行同化政策。中泰兩民族的自覺思潮,導致泰國境內兩民族間的摩擦日益加巨。
事實上,暹羅主張排華政策者不乏「華裔」,蓋因華人在暹羅經過數代與暹籍婦女通婚,已漸漸同化為暹羅人,其思維及立場均已是暹羅人。泰國節基王朝拉瑪(Rama)六世瓦基拉伍德(Vajiravudh,1910-1925)在位時主張國族主義,對華人採取不友善態度,曾著書-「東方猶太人」形容華人為:1.非同化;2.政治機會主義者;3.不適性公民;4.崇拜金錢;5.暹羅經濟寄生蟲,其危害暹羅彷如猶太人危害美國等言論。拉瑪六世對於華人移民開始以立法達到同化目的,因此陸續於1911年頒布「歸化條例」,1913年頒布「國籍法」(採出生地主義),1918年制定「民立學校條例」,1922年制定「強迫教育條例」,希望藉由立法及教育兩種方式將華人同化為暹人。這些政策有助於泰國人民的同化,但是華人身為少數族群,就逐漸失去其特色,因此今日在泰華人,大多數已經使用泰人姓氏及名字。當時泰國對於移民尚未採取限制措施,惟對於華人的同化政策已為日後的移民政策埋下伏筆,實因若無限制的大量移民將嚴重影響同化政策的進程。
西元1925年拉瑪七世即位,由於泰國境內的華人發起大規模抵制日貨及反日示威運動,以及國際共產黨問題日趨嚴重,對於華人採取強硬的隔離政策。西元1927-1928年間,拉瑪七世先後以「社團法」、「驅逐法」及「文書及新聞法」查封泰國中華會館,驅逐國民黨黨務人員,封閉「華暹新報」;1928年頒布「限制教科書條例」,華校教科書須經審定後始得教授,並禁授「三民主義」以排除來自中國的影響。1927年國民政府實施「清黨剿共」政策,促使左派及共黨分子流入暹羅,為阻止華人大量移入後,加速華人社會的質變,暹羅政府乃首次頒布「移民律」來限制華人移民。另為防止華人非法入境,暹羅政府並於1937年頒布「外僑登記條例」,以加強對外僑的管制。簡言之,暹羅移民政策的形成,與其對華人政策有關,而暹羅的對華政策又與世界局勢及中泰兩國政局的演變有關。
泰國鑾披汶(Luang Phibun Songhram)將軍兩度(1938/12/16-1944/8/1及1948/3/1-1957/9/16)擔任總理長達14年期間,致力推行大泰唯國主義(泰國民族主義),不論在政治、外交、經濟及文化等方面,軍人出身的披汶總理都致力提倡泰國人民的自主意識,並提升泰國在東南亞地區的國際地位。披汶總理首先在1939年6月將國名由暹羅(Siam)改為泰國(Thailand),藉以顯示「泰族」是這個國家的主要民族。此外,披汶總理提倡泰國人民說泰語,禁止講各地方言,這項政策就成為排華政策的開端,因為華人被禁止說中文,中文學校逐漸被關閉,華人亦被迫改用泰國人姓氏及名字。事實上,掌握暹羅經濟及商業的多為華人,因而當時暹羅政府採取了強制性的經濟政策及保留泰人職業法令,以及取消華人可擁有土地等特權,因此嚴格限制「外國移民」入境數額,名義上是指「外僑」,實際是針對華人,畢竟其他各國外僑人數相當有限,泰國政府限制華人入境主要目的是企圖打擊華人在暹境的商業基礎,因為華人移民人數變少,華僑人數受到控制,則其經濟力量自然亦會遭到削弱,華人的權益受到很大衝擊。
西元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中暹關係逐漸改善,暹方為表友善,廢除鑾披汶時期(1938/12/16-1944/8/1)的排華措施,中華民國政府亦不念舊惡,支持暹羅獨立並協助其加入聯合國。1946年1月23日雙方簽訂「中暹友好條約」建立正式邦交。在中暹關係逐漸友善情況下,戰後暹羅政府對於華人移民採取放任政策,惟華人入暹人數與日俱增。經統計自1945年6月至1946年3月之10個月內,華人赴暹已多達8萬人,又截至1947年底,總計約有25萬名新僑民抵暹,引起暹羅朝野關注,不得不正視此問題的嚴重性。戰後暹羅政府頒布的「移民條例」,實起因於華人大量入境,採用的是移民限額(每年1萬名縮減至200名)及增加入境稅(每人1,000泰銖)的方式,再加上鑾披汶總理第二度執政時期(1948/3/1-1957/9/16)繼續其戰前及戰時的排華政策,對華人採取更積極的壓迫手段,如限時華校立案、限制華校數目、查封華校、逮捕校董、恢復對華人的職業限制、逮捕並驅逐華人出境等措施,同時對於移民則採取更嚴格的限制。西元1949年12月28日泰國政府正式公布外僑移民限額為每國200名,至此華人移民限額已無商量餘地,加以中共政權限制人民移入泰國後,華人入暹者急遽減少,結束了大量移民的現象。且由於泰國移民限制嚴格,部分僑民乃轉赴其他東南亞國家發展,留居泰國的華僑則因現實考量逐漸泰化。
泰國實施華人移民限額及中共限制人民遷移等因素,乃是中國移民自「僑居形式」轉變為「定居形態」的歷史分水嶺,因為1950年前的泰國華人社會是一個與泰國本地社會隔離的少數民族社會,在早期在泰華僑依然保留剃頭留辮子的傳統裝束,且願意接受華僑領袖對華人社會內部訟案的裁判及遵守每隔三年繳納一次人頭稅等制度。1950年頒布移民條例,規定每一個國家的移民限額(200名),泰國華僑因此被迫與原籍親友疏遠,無法自由往返以致隔絕,同時限制不識字之貧窮華人及華籍婦女不得入境,因此在暹男性只有娶暹羅女子為妻,其所生子女依暹羅籍法得為暹羅人。暹羅政府又嚴格限制暹羅人離境,華僑遂因妻室子女,不得不居留暹境,從而使泰國華人社會自然孤立,必須全面依賴泰國社會生存而達到同化的目的。此一政策造成祖父母輩的華僑社會逐漸演變成父母輩的中泰混合型(通婚)社會,這段時期父母輩的中泰通婚社會己推移至介乎「華僑社會」和「泰人社會」之間。由於華人與泰人通婚相當普遍,現在的泰國華人大都具有混合血統,很難真正分別純種華人及混血華人,並隨著血緣、文化及風俗習慣的融合與同化,其後代子孫遂逐漸朝「華裔社會」的方向演進。據西元1947年泰國官方之人口統計資料,全國人口數約為1,764.3萬人,其中華人屬中國國籍者人數為476,582人(僅占2.7%),但由於中泰雙方對於國籍的認定採不同標準,中國係採血統主義,而泰國則採出生地主義,因此凡在泰國出生之外僑子女均為泰國人,產生雙重國籍問題。對於泰國官方統計而言,華人領有「入口證」(即指登岸證)及「隨身證」(即指居留證)者,始被列入華籍,因此中國的統計與泰國官方之統計人數,往往相差達2、3百萬人。
西元1948年11月18日泰國鑾披汶國務總理向報界公開表示,贊同給予各國以同等之移民待遇(即限額200名),並指出:根據政府的移民調查,泰國境內目前有華僑500萬人,戰後每年允許華人移民1萬人,如未大加減低,則泰國境內之華僑人數將超過泰民人數。因此,戰後泰國頒布「移民條例」採取移民限額政策,其目的是為了阻止華人大量入暹。而外僑入境須持有護照及簽證的新規定,則係依國際慣例建立入境制度,防止非法入境。在泰國政府立場,為維護其國內經濟和治安的穩定,採取移民限額、增加入口稅及護照簽證等措施確有必要。
來自中國的華僑移民有兩種路徑:一是海路,從中國坐船到東南亞,沿著太平洋,經過越南、寮國、柬埔寨到泰國;二是陸路,從中國邊界走到其他國家,以前還沒清楚界定國家邊界,華人很輕易地以走路的方式經由鄰國進出泰國。其實,有趣的是,後來的「臺僑」則是另採第三種方式,即由空路搭乘飛機移民來泰國。
就東南亞地區各國華人而言,華人在泰國不僅人數多外,華人的族群也很多,不僅包括在東南亞地區的三大華人族群(福建人、廣東人、客家人),還有其他的族群,例如潮州人、海南人及在泰國北部地區的雲南人。事實上,潮州人是泰國華人的最大族群(占56%),其次是客家人(占16%)及海南人(占12%),而廣東人和福建人各占7%,其他小部份來自雲南、臺灣、上海和其他地方等占2%。因此,潮州雖然是廣東省北部地區的一個鄉鎮,但是移民到泰國的卻最多,尤其集中在曼谷地區,進而形成一個最大的華人族群,這是泰國華人與東南亞其他國家是以廣東人及福建人為最多族群之最大不同處。
其次,泰國北部地區的雲南人亦是泰國華人的一大特色,這些來自中國大陸的雲南省移民,大都是在西元1949年之後,當時大都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的國軍部隊及眷屬。最後,泰國華人是東南亞地區唯一仍學習正體中文的族群,儘管簡體中文在東南亞及其他地區已相當流行,且泰國各大學中文系也都是以簡體字進行教學,但是泰國多數華人及社團仍使用正體中文。目前在泰國六家主流華文日報除「星暹日報」採用簡體字(以新加坡讀者為主)外,其餘如「世界日報」、「亞洲日報」、「中華日報」、「新中原報」及「京華中原」等均使用正體中文排版印刷,這是在東南亞地區最為特殊的現象。
在探討泰國臺灣移民史之前,首先需了解臺灣人涉山渡海移民到泰國的歷史軌跡,才能明瞭「華僑」與「臺僑」在泰國華人移民史中所扮演的角色與代表意義,因為具有「臺灣意識」移民泰國的過程,絕對不可能是排除華僑移民史而獨立發生,也絕對不會是只發生在同一個時間點上所形成的,其過程是與臺泰政經互動具有密切聯結,是具有一個完整的移民時間軸關係,包括血緣宗親、同胞情感、身分認同及經貿投資等因素所共同建構而成的。因此,所謂的「臺灣意識」若從臺灣歷史的觀點而言,「臺灣人」這一說詞是在不同的歷史時空及不同的語言情境脈絡下,其實有著不一樣的意識及意涵。根據臺灣近代史發展脈絡,「臺灣人」語個語彙至少有四種不同的指涉。
1. 狹義內涵:「臺灣人」指的正是「河洛人」這支族群。臺灣學者施正峰(1997年)認為河洛人會自稱為「臺灣人」的原因是由於「該族群大規模移民來臺墾殖較早,自然有利於產生對這塊土地的認同」;不過另有學者尹章義(1989年)認為客家人與閩南人幾乎同時抵達臺灣,甚至可能更早,但因「渡臺禁令」而一度無法大規模來臺,臺灣因此漸漸地演變成為以閩南人為主體的社會。在史學家連橫所著「臺語整理之頭緒」中提及:「余臺灣人也,能操臺灣之語,而不能書臺灣之字,且不能明臺語之義,余深自愧!」,說明清治末期、日據初期即有以「臺灣人」代表閩南裔族群之使用方式,從連橫著作亦可看出當時臺灣人即已自稱使用「臺語」;
2. 區別對照:「臺灣人」是與「外省人」或「大陸人」的對照使用,指的是「土生土長的臺灣人」(Native Taiwanese),即一般所謂的「本省人」。在此定義下,除上述第一種用法的「河洛人」外,所謂臺灣四大族群中的「客家人」和「原住民」也都被包括在「臺灣人」這個語彙內涵裡;
3. 住民意識:第三種「臺灣人」詞彙的用法即等同於「臺灣的住民」(Resident Taiwanese),亦包括所謂臺灣四大族群當中的每一族群,這是隨著臺灣民主化運動及本土化運動所形成的「臺灣意識」共同體認同。這個用法是最廣義且較政治正確的,同時也是現今大多數臺灣人民所認可接受的一種定義。這個新定義產生的原因是:1.「本省人」和「外省人」間的摩擦已經過長久通婚、共事後日漸淡化;2.「外省人第二代」基本上也都在臺灣出生成長,客觀上缺乏對中國大陸的經歷,對臺灣的認同遠高於父執輩的上一代;3.與國際政治等環境因素變化有關,現在即使在臺灣第一代所謂的「外省人」赴中國大陸,也必須持「臺灣地區同胞證」被視為「臺灣人」,使得「外省人」對中國大陸的認同產生一定影響。
4. 政治概念:國際上對「臺灣」的政治定義並不僅僅代表臺灣本島,也包括澎湖群島、小琉球、蘭嶼、綠島以及其餘無人居住等島嶼,是一個群島的概念,生長或長期居住於這些島嶼上的人民就稱為「臺灣人民-The People on Taiwan」。因此,生長或長期居住於金門與馬祖的中華民國國民,其政治正確上並不在「臺灣人」的定義範圍內。
但為謂「臺灣意識」共同體認同?從歷史角度回顧「臺灣意識」的發展,可細分為五個歷史階段即明清時期、日據時期、光復時期、解嚴初期及第一次政黨輪替時間等近代臺灣史發展過程。
1. 明清時期:明清時代的「臺灣意識」只是作為附屬於中國地方意識的「漳州意識」、「泉州意識」或「閩南意識」、「客家意識」等;
2. 日據時期:西元1895年日本占據臺灣以後,作為被統治者的臺灣人集體意識的「臺灣意識」才明確出現,半世紀(西元1895至1945年)的「臺灣意識」既是民族意識又是階級意識;
3. 光復時期:西元1945年臺灣光復後,「臺灣意識」基本上是一種省籍意識,尤其是1947年發生「228事件」後,作為反抗以大陸人(俗稱『外省人』)佔多數而組成的中國國民黨政權的「臺灣人意識」加速發展;
4. 解嚴初期:西元1987年臺灣政府廢除戒嚴令,臺灣開始走向民主化,但近年由於中共政權持續對臺灣國際處境及政治打壓,「臺灣意識」乃逐漸成為反抗中共政權的政治意識,「新臺灣人」論述可視為這種新氣氛下的思維方式。
5. 第一次政黨輪替時期:西元2000至2008年臺灣政府在民主進步黨執政時期,是以新移民海外的「臺僑」為第一優先照護對象,這種分段論述的僑務政策似有意無的讓旅外傳統僑社感受到政府對老僑的忽略,且刻意切割與華人移民軌跡的歷史淵源,因而「臺灣意識」則一度侷限於標榜「新臺灣人」氛圍的意識形態。
「臺灣意識」的內涵是隨著時空背景的變遷而轉變,在臺灣人心中所隨之產生的轉折改變並没有所謂「對」與「錯」、「是」與「非」,更没有所謂「統」與「獨」的絕對意涵,而追溯「臺灣意識」的起源則與近代中國民族主義有關,追究中國民族主義的「原點」其實是抗日,而抗日的「原點」正就是臺灣,而中日甲午戰爭清朝政權戰敗割讓臺灣予日本後,也就割開了臺灣與中國的政治臍帶關係,而「臺灣意識」自此也就開始在臺灣本島落地生根。由此可知,「臺灣意識」的原形是在對中國的失望、不滿及無奈下,混夾著難以割捨的「血緣」之情與期待「祖國」強大中成形;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戰敗,臺灣光復「回歸祖國」後,臺灣民眾對中國的失望與不滿並没有因此消失,重歸「祖國」懷抱的興奮之情,漸漸在權力分配不均與對臺灣人不公平的衝突中淡化。1947年發生的「228事件」對所謂「外省人」與「本省人」的族群創傷至今仍餘波蕩漾尚未平息。自1895年甲午戰爭迄今,海峽兩岸在長達百餘年的時間裡,也僅有四年(1945-1949)的時間算是統一,但這四年中卻發生了「228事件」,而「臺灣意識」也從該事件後開始有了明顯而具體的轉折。
西元1987年7月臺灣政府正式解除戒嚴令,臺灣的政治民主化向前邁進一大步,「臺灣意識」也在政治人物的影響下逐漸強化轉形,不同於光復時期以「省籍意識」為內涵的「臺灣意識」,解嚴以後的臺灣意識在蔣經國總統晚年,為了疏導黨外勢力對國民黨執政的衝擊,加速推動的「本土化」、「民主化」政策,並發出「我是中國人、也是臺灣人」的呼籲後,再經由李登輝總統宣示的「生命共同體」、「經營大臺灣、建立新中原」到「新臺灣人」等口號,逐漸使得「臺灣意識」轉變成具有反抗中國共產黨專制政權的政治意識。臺灣在歷經黨禁、報禁、解嚴、國會全面改革、總統直選及廢除刑法一百條等憲政改革等過程後,西元2000年的總統大選首次由民主進步黨贏得執政權,完成了臺灣歷史上的第一次政黨輪替及政權和平移轉,讓民主與法治成為「臺灣意識」的精神與價值,從而深化與中國專制政權的隔閡與差異。
民進黨政府具「新臺灣人意識」的僑務政策是開始將重心著重在新僑(即以台商為主的新移民),而非著重在老僑(傳統僑社及華人移民),這種以「臺僑」與「老僑」分段論述的僑務政策,使旅外傳統僑社深感被列次等僑民的位階待遇,其實這項政策原意本無可厚非,主要是想藉有限的僑務資源來發揮照顧「臺僑」新移民的最大利益,況且民進黨基本教義支持者,並不認同中華民國,因此對於支持中華民國的「老僑」,自然就不會放在第一優先序位。但是這項政策卻完全忽略過去傳統僑社對中華民國效忠的歷史因素,因而引發泰國傳統僑社的反感。同時在2000至2008年的八年期間,正是中國大陸興起之際,部分傳統僑社及老僑深感不受尊重,於是開始藉機加強與中國大陸的經貿往來,逐漸埋沒過去對中華民國的政治情感。民進黨執政期間,臺灣與這些老僑關係受到很大影響,甚至於2008年臺灣再度政黨輪替由國民黨重新取得政權後,馬上改弦更張地推動「找回老朋友、結交新朋友」的僑務政策,強調凡是支持中華民國、熱愛臺灣者,不論其屬性為傳統抑或新興,出生地在臺灣、大陸或海外,都是政府服務的對象,但此亡羊補牢的作法,再也喚不回既已失去的傳統僑社與昔日「老僑」的革命情感。
事實上,對於臺灣移民及旅泰鄉親而言,所謂「新臺灣人」並不具任何象徵性意義,「臺灣人」就足以清楚明白地標示自己在泰國的身分,也就是當被認為是「中國人」時,則會立刻澄清自己是「臺灣人」,但不陷於所謂統獨之爭,做情緒上的辯護。因此,對照臺灣光復後,因對中國的失望、不滿、無奈下混夾著難以割捨的父祖之情,而在臺灣落地生根的「臺灣意識」,旅泰臺灣鄉親所表現出來的「臺灣意識」明顯地與前者不同,沒有反抗的成分在內,取而代之的是對臺灣的無私奉獻,以正向的態度認同臺灣,所以「臺灣意識」基本上只是個「中性」名詞及「身分」標示,而「臺灣意識」就是「感覺自己是臺灣人的意識」,也就是臺灣認同或是臺灣人認同,這是用來說明旅泰臺灣鄉親所具備的「臺灣意識」之明確註解。值得注意的是,泰國官方對「中國人」、「雲南人」和「臺灣人」的稱呼是有所不同,稱呼中國人為”Kon Chin”或”Chin Siam”(即暹羅華人的意思)、稱呼雲南人為”Chin Ho”(即中國回族)、稱呼臺灣人為”Kon Taiwan”(僅單純音譯,意即『臺灣人』)。這顯示在泰國對華人、雲南人和臺灣人是有不同的身分認知。有趣的是,泰國人對於中國的認知其實是源自於「秦」(Chin),正如同對西洋民族的認知是源自於「法國人(Kon Fa-Rang)」(如早期臺灣對所有外國人均稱「美國人」一般),其實世界各國對中國的認知亦不盡相同,正如韓國對中國的認知是「漢」、日本對中國的認知是「唐」、俄羅斯及蒙古對中國的認知為「契丹」,而臺灣自己的記憶則為「漢」或「唐」等。究其因,泰國人對雲南人另有稱呼,則是因為初期抵泰的雲南人多數信仰回教,所以泰國人視雲南人為「秦人」支系,遂以「中國回族」另稱之,而臺灣人被稱為”Kon Taiwan”則係開始於1960年代中期,當時因為眾多新興產業之泰籍企業主聘請大量來自臺灣的技術人員來泰工作,泰國人因而意識到這批藍領技師不同於中國移民,於是便以「臺灣人」稱呼之。
基本上,在泰國具有「臺灣意識」的臺灣移民形態分為四種:第一種是日據時期及戰後初期的「臺勞」形態(1910至1975年),其存在時間較長,為了在泰謀求生存的形態;第二種是「臺商」形態(1986至1996年),;第三種是「臺僑」形態(1990年至今),其特點表現在意識形態方面-即要求忠於原鄉臺灣並認同僑鄉泰國;第四種是「臺裔」形態,是前三種移民形態的最終延伸,是以臺泰聯姻、文化融合為特徵,是在當地出生具臺灣血緣的臺泰雙籍國人,嚴格來說,這種形態已不能算是真正的「移民」。臺灣先賢,遠渡重洋,旅泰經商,紀載稽自泰國節基五世皇朝(朱拉隆功大帝),約莫於西元1882年有陳廣述來泰,1904年相繼有周加卯,1916年則有高攀貴,其他如洪德、吳崇諒、王阿繪、王連彭、蘇添貴、林金賀、蔡英彬、張春木等先輩大概於1916至1925年間先後抵泰,首以開拓臺茶銷泰市場(陳廣述、周加卯、王連彬等人)並輸回暹邏土產(象牙、虎骨及沉香等產品)為主,期間亦輸進臺灣鄉親技術人才,曾以生產技術傳授泰人釀酒(洪穗)及深海捕魚法(張春木),從此臺泰兩地人民接觸頻仍,臺胞僑居泰國亦不旋踵間,隨兩地貿易而增進,日趨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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